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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会为哪些人立传?传记的格式遵循怎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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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以人为本,世间皆如此,家族如此,族谱应如是。说到底,家族由人组成,家族的历史也就是人的过去,两者相辅相成。因此,家谱中的一大重要板块——世系表,就是以梳理家族人物关系为主,铺现历代传承。家谱既是家族成员的总传,自然也会有为人物立传的板块。这一内容又有着怎样的传统呢?不妨来瞧一瞧。

 

传记一般是为家族有卓越贡献,如出资修建祠堂等对国家、社会特别事迹小至对地方有贡献或者是在历史上声名显赫的人所立的在古代能立传的女性基本上只有孝妇、节妇。但现在男女平等,只要有贡献,皆可立传。

 

家谱会为哪些人立传?传记的格式遵循怎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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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家谱中有一莫君陈传:宋朝入士,但他为人志趣高洁,不愿意当官,长居在浙江吴兴授徒。传记中记载的信息包括他的生平经历、人格品性、为官政绩、子孙后代,以及他们的成就简介。

 

为人物立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则:不为生人立传。生人也就是尚在世的人。这也是一直留存的传统。人的一生是变化的,前半生是好的,后半生犯大错;前半生做错事,后半生痛改前非。这些都是有的。所谓说,盖棺论定,就是只有一生结束后,才可对其入行评价,也可写出更加真实、正确的传记。

 

家谱会为哪些人立传?传记的格式遵循怎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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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两大原则:求真务实、“三为主”。求真务实就是指在为人物立传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以公正、客看的态度反映其真实面目,既不要溢美,也不要贬低。所谓“三为主”的原则,即在编写人物传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现代人为主、正面人物为主、人民群众为主的原则。古代人物也可写,只是要在论述中抓住要点,短小精悍,用更多篇幅记述现代人物。究竟距离现有族人更近,也更易起到榜样的作用。

 

目前,人物传记的格式并未确定某一种,现有通讯式、文学式、鉴定式、履历式等。根据历代家谱中的经验,对于那些拥有感人事迹,材料真实详绝,符合立传标准的已故族人,适合使用纪传史书体以全面描述记录其生平事迹。对于那些生时拥有功绩、对社会有贡献或品德高尚等人,一般采用“事略”形式,生动记录描述人物的主要事迹。在写人物传记时,不能事事都罗列,应最据特点、最鲜明、最有代表性、最有说服力的事件、言行加以细腻的捕写,突出人物某一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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