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知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 族谱知识

按照农村的传统做法,女性真的可以不入族谱,但是男性可以全部入族谱吗?

转载
2022-03-12

过去农村编族谱的传统做法中,女性真的可以不入族谱,而男性可以全部入族谱吗?

按照农村的传统做法,女性真的可以不入族谱,但是男性可以全部入族谱吗?

家谱是以父系血缘为主体的资料性书籍,记载父系家族的世系繁衍、重要人物的事迹、重要的家族历史事件和事件。所以在人们的印象中,家谱记录的是男人,没有女人的位置。所以现在有些人,不知道有没有看过旧族谱,喜欢笼统地说“女性不能入族谱”,这是不符合客观历史的,因此也是不准确的。

我查阅过很多清末民初的旧家谱。从大部分姓氏的族谱来看,上面都记载着女性的名字。通常,不同的家谱使用不同的描述格式。民间族谱采用的描述格式主要有欧式、苏式、宝塔式、die式。在大多数家谱的描述格式中,都有婚姻或配偶一栏,在丈夫名下,记录女方姓名。有些族谱记录的更详细,不仅有女人的名字,还有女人生了几个儿子,娘家在哪里,死后葬在哪里,葬在什么方向,都是非常清晰的记录,相当于女人的小传。根据家谱的记载,很容易找到家族中女性祖先的坟墓。

1、过去农村家谱里有记载女性的名字吗?
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传统家谱中,家谱中可以记载女性,只有少数姓氏没有记载。一般来说,过去记载的女子是已婚男子的女子,也就是妻子。嫁出去的女人不记在娘家的族谱里,也就是女儿一般不记在娘家的族谱里,也就是民间所谓的“族谱里不能记女人”,但不代表族谱里看不到女人的名字。

在旧农村,女人嫁到婆家就是媳妇。过了三四代,他们抚养后代,成为婆家的女祖。有的农村俗称“老奶奶”,是家族成员,是后代祭祀的祖先之一。在当地的一些习俗中,对家族做出巨大贡献的女性祖先通常被冠以“祖神”的名号。祖坟里有他们的坟,祠堂里有他们的牌位,有的地方还建了庙供他们定期祭祀。

进不了家谱的女人,其实指的是娶了外族女人的女人,或者一辈子不结婚,一辈子在父母家做“老太婆”的女人。在旧农村,留在父母家做“老姑娘”的妇女非常少见,只能算是一种特殊现象,而不是普遍现象。还有一些嫁入婆家做小妾、嫔妃的女子,通常不在族谱中记载,但有孩子的第一任妻子的第二任妻子可以在族谱中记载。但是,偏凤和虞姬不能进族谱也不是绝对的。偏风、虞姬所生之子的后代,如果枝繁叶茂,有出息,往往会在后代族谱的修订中,加入到氏族族谱中,被“改名”(称为祖先的第一夫人),确立为部落的“祖母”。请进入部落的祠堂,欣赏后人的祭祀。

已婚妇女不能被列入家谱。客观来说,不能算是对已婚女性的“封建”歧视。其实已婚女性也可以上家谱,但不是父母的家谱,而是丈夫的家谱。嫁入婆家等于加入婆家,生下来的后代随夫姓。后来,她们是丈夫后代的女性祖先和“祖母”。

旧农村的族谱与旧农村的户籍制度有很大关系。女儿结婚了,一直住在婆家。女儿结婚后,父母家的户口注销,丈夫家的户口重新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女儿嫁到婆家,要把户口迁到婆家,注销户口,拿着迁移证去婆家。无论古代社会,民国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户籍管理部门对户籍管理都非常严格,不允许分户。家族成员的家谱记录类似于户籍管理。女儿结婚,户口就跟着她走了。她既不是本村的(除了同村的),也不是家族的,所以没有理由去查家谱。

同样的道理,从外面嫁过来的媳妇从此就住在婆家,户口也迁入了婆家。在一些地方,有一个传统的规定,女人嫁到婆家后,她丈夫的姓要加在她的名字后面。现在港澳台的一些家庭还沿用这种做法,看名字就知道老公姓什么。这样,从外面嫁过来的媳妇,自然有资格被记载在夫家家谱里,死后葬在夫家祖坟里。这样的话,嫁到婆家的女人,当然不能被记录在自己的家谱里。一个人的户籍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不能在多个地方重复登记。家谱记载也不能使一个人有双重身份,即两个姓氏的身份。

其实按照传统习俗“嫁女,泼水”,这种模式不仅适用于其他家庭的已婚女性,也适用于已经离开家庭的男性。一般来说,有两种人,一种是出去做女婿的人,一种是收养别人做继子的人。当一个男人走出家门,倒着走到女方家门口,成为上门女婿,或者收养他人做继子(除了在自己家里),他就不再是自己家庭和家族的一员,也不能被记载在亲生父母的家谱上。但这些男性并不排除在所有的族谱之外,而是可以去岳父家(一般是女婿改岳父姓),或者养父家的族谱(继子改养父姓),因为他们加入他们家,成为他们家的一员,他们的后代,除了女方姓或者继父姓,当然有资格被记载在他们的族谱里。

农村有一种特殊情况,女儿被记载在婆家的家谱里。一般来说,女婿家里招的女儿,因为不是嫁女,所以还是家里人。他们在父母家的族谱里都能有记载,但丈夫是第一位,名字排在丈夫之下。

因此,我们现在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妇女在历史上是否被记录在家谱中的问题。农村大部分姓氏的族谱,都在族谱中记载了女性。区别就在于它们被记载在哪个族谱里,不是带着歧视和偏见,而是根据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这种做法不能视为“封建糟粕”,而应视为家庭和家庭成员的重组,正常婚姻中的合理人员流动。至于少数姓氏的族谱,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已婚妇女,都不允许入族谱。这显然是封建对女性的歧视,属于封建男权思想,当然是封建糟粕。从谱牒作为史料的角度来看,没有女子谱牒,其史料很不完整。家族祭祖时,只能找到男性祖先的名字,女性祖先的名字却丢失了,给后人留下遗憾。

2、很多农村族谱与传统族谱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现在新编的家谱在不同的时代有所变化,有一些传统的做法。在一些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族谱也在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例如,从上世纪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到现在的几十年间,大多数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男孩)或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这样家里孩子就少了。现在很多家庭结婚,对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些家庭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因为农村的家族传承传统观念很强。独生子女他们结婚后,孩子会随女方姓还是随男方姓?往往是双方家庭纠纷的焦点。

按照我国的传统,孩子要随父姓,只有家里男人是女婿,孩子才会随母姓。但现实中的独生子女,不管是女的还是男的,都是独生子女,没有回旋的余地,必须考虑兼顾两个家庭。幸运的是,自二胎放开以来,人民充分发挥了他们的智慧,普遍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男女在确定婚姻关系时,要事先明确一个孩子随父姓,两个孩子随母姓,还是一个孩子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不管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是男是女,都按事先约定执行。这种做法,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多是这样实施的,兼顾了男方和女方。但现在放开三胞胎,多生一个孩子,问题会更容易解决。

这样,在农村(包括从农村出去到城市定居的人),家谱就出现了一个新问题:按照传统的规矩,除了招女婿的家庭,女儿是不能上家谱的。现在,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结婚,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出现了:两种传统婚姻的界限基本没有了,双方的结合是不婚不嫁,留下了模糊的空间。事实上,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双方结婚,孩子双方都有姓氏。

就这样,过去上门女婿的传统形式很少被提及,处于模糊状态。这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但他们生的女儿和孩子都随母姓,既延续了女方的传统根,也延续了男方的传统根。农村有不同姓氏兄弟姐妹的家庭越来越多。这样,家族在修族谱的时候,就不清楚嫁出去的女儿、女婿该不该进家族族谱了。作为婆家的媳妇,能进婆家家谱吗?如果女儿不在族谱里,孩子在族谱里,孩子从哪里来?孩子前面的名字不能是空白的吗?

在一些农村,因为家族传统浓厚,旧传统被卡住,不解决好就无法重建族谱,只好止步不前,不碰族谱。但有的地方家庭思想开放,大胆把独生子女家庭的女儿和随女方姓的孩子写进族谱,大胆把女婿写进族谱,问题就圆满解决了。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在农村,过去一个人的名字只能进一个姓氏的族谱,现在变成了一个人可以进两个家族的族谱。

族谱作为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即国史、地方志、族谱)之一,在历史上本来就是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史和地方志的记述方式早已与时俱进。我个人认为,家谱不应该拘泥于传统的记述方式,而应该去其糟粕,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文字、图片)收集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